本論文以公共電視台為研究框架,探討文化性節目之策略規劃,提出一套良好的節目規劃策略,對於文化之傳布與承繼具有其重要性。文化性節目之所以重要,乃在於商業電視台將此類似的節目放在極其冷門的時段,導致商業電視台所充斥 的節目盡是模仿與抄襲,競逐低級趣味與八卦的電視文本。誠然,本論文主張所謂 觀眾的品味,乃須放在時空背景的角度下來理解,今日的民俗可能是未來的大眾品味,大眾也不必然永遠只會欣賞商業的低俗節目。因此,公視文化性節目的策略規劃乃在公共服務理念的展現同時,能注入足夠的創意、卓越、樂趣、與品質等價值, 以達到兼顧足夠觀眾基礎及滿足少數的需求與興趣。本文提出,公視在文化性節目製播的策略上,除應謹守高品質文化責任之使命,更應正視大眾偏好的問題,以 擴大民眾經驗視野及提昇大眾品味,因為如果在製播的過程中,過分地拘泥於小眾品味區隔,只會使公視走向服務特定少數的死胡同,成了僅限於填補商業電視台缺過的「壁龕功能」,成為政黨與其他媒體詬病與質疑的對象,終至淪為市場競逐過 程的犧牲品。在公視的體質而言,若能促成三台的公共化,製播品質較佳的普及娛 樂性節目,而公視的角色能集中資源製播弱勢、小眾以及精英的節目,應是未來台灣公視較好的策略組合。
從文化發展的角度來看公視的文化性節目,則公視不僅是促成民主治理與文化 傳承的利器,更是追求品味提昇的節目製播者。其因乃在於,公共電視製作與播出 的文化性節目,隱含著公共利益的規範性訴求,提供了公民參與傳播活動之管道,間接的潛化公民文化素養的提昇。公視基於此一使命之發揚,實不須自我矮化與降 低格調,以擁抱收視率與捐助額而沾沾自喜。相反的,好的節目品質之製播基礎, 建立在結合各種社區、宗教、女性、圖書館及職業工會等非營利團體,本文建議公 視應與非營利團體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共同規劃符合該組織本身特色的節目,使 公共電視台提供「媒介」,讓各非營利組織發揮其「文化內容」,只有透過這種參與 合作的過程,才能釋放出充滿原創與在地活力的節目規劃動力,進而促成公民社會 的實踐。透過這種共同使命的養塑,有助於鞏固民眾對公視的認同感,並達到保存 文化遺產的作用。不過,附帶一提的是,公視仍應注意在全國性節目所扮演的格局,清晰地界定自身定位與信譽來源。不在於爭寵為黨派家臣或貪圖財團捐贈,而是力求涵蓋所有的「品味」,以不媚俗、不求榮的心態,逐步創設出專業化的製作水準。其次在文化性節目的策略規劃上,前文已提及,公視的使命既是屬於「公共利 益」的維護者,由於公視在財源不穩定與經費逐年遞減的情況下,欲兼顧眾文化傳 播與大眾品味兩種特質的節目並不容易,甚至可能導致資源分散、頻道印象模糊的 後果,屆時公視在文化性節目策略上,必然因為經費不足使得製作單位成本較高的 戲劇性與紀錄性節目,面臨停擺的命運。當然,若不以訴求大眾的戲劇做為公視的 招牌,雖可明確化其頻道印象,卻也促成公視走向 PBS 化,受限於政權更替、政黨比例改變的種種牽制。因而,在體質的建議上,本文贊成三台的公共化的聲浪,因其正可彌補公視須兼顧整體利益的目標,共同促成公共服務媒體集團的成形,由三台製播普及性及娛樂性高的優質文化性節目,公視台本身則以服務弱勢之文化性節 目製作為主要訴求。
再者,商業電視基於自由競爭的法則,習於在同時段播放相同性質的節目,這 種結果造成不少文化性節目常被排擠到清晨或是深夜時段來播出,以爭取廣告主對 於娛樂性節目的青睞,結果使得民眾成為配合節目表編排下的犧牲品,只能無奈的 接受商業媒體的宰制與欺凌。
公視雖以製播弱勢文化節目以提供民眾有別於商業電視的另一種選擇,為其節目策略之依歸,然而本文以為,公視不能以自己所認定的弱勢,做為製播節目的依 據,因為若要深入探究,弱勢的定義其實複雜難明,當然,老人、小孩、殘障者在 我們的觀念裡一定是弱勢,但誰說上班族的青壯年就必然是強勢呢?公視自認為照顧到所有的觀眾群,然而,還是有很多人認為,自己並沒有被照顧到。我在本論文 研究過程中,發現公視對於弱勢族群之文化性節目的製作態度,一直是以相當「現 代性」的思考,介入所謂弱勢文化族群,換言之,即是公視一味、刻意且主觀的區隔弱勢文化節目與大眾訴求文化之不同,在文化性節目製作的過程裡,我認為公視是如此強力介入所謂的弱勢族群、強力的替弱勢族群主張與判斷「他們所要的為何?」、「他們的需求為何?」,然而,這一切塑造出來的節目需求,實際上都是公視 節目製作、企劃人員及學者專家他們心目中所認定的文化需求與想望。這樣單向度 揣測下的節目製播,將導致訴求於聽啞障礙人士之文化節目僅是類如《聽聽看》、《給 我你的手》一般的生理需求。再如單向度的認為,要保存原住民、客語族群的文化 就應該大量的製作紀錄片來「傳承」這類將要消失的文化生態便認為是達到服務原 住民、客語、福佬民族的目的。然而,本文以為,公視越想要區隔出某類不同的族 群,來達致其節目內容的內在多元化,事實上便越難達到。其因乃在於,劃分不同的團體並不一定代表多元化便可以藉此彰顯。而這樣的結果顯現在公視的文化性節目之中,形成了公視常常自許於節目訴諸不同族群,但實際製播的情形仍是訴諸大眾、節奏沉緩,了無新意。甚至有人認為公視的節目,與他們的現實生活脫節,導致了許多的文化性節目成了一個個粉飾太平、看不見底層真正聲音的浮面觀點,且 公視所製播的節目,也往往美化了生活的本質,讓螢幕中所呈現的事物,與實際生 活的現象差距頗大。諸如上述理直氣壯式的節目製作,往往只是寡判了各類族群的需求,我再以銀髮族節目為例,公視的銀髮族節目一直強調正面而健康的銀髮人生, 卻經常忽視了悲苦面的一群老人,但這群孤苦老人始終都在我們生活中不斷地出 現,這類節目的粉飾太平,忽視了銀髮族所存在之真實的問題,使得頻道充斥著精 英文化生活的貌影、精緻生活的假象,彷如只讓觀眾參與了一場精緻的文化秀。 另外,在文化性節目的編排上,本文以為,公視不同於商業電視的同質化,而具 備較佳的彈性運用空間,類如訴求銀髮族健康的《找回身體的愛》、或是紀錄性質的《書寫島嶼》等節目,放在黃金時段來播放亦無不可,然而目前公視在文化性節目 的編排上,除了在兒童及青少年時段以及幾個特定的時區(如文化藝術時區的深夜時 段)上有所經營之外,其餘的時段仍是屬於大雜燴,使得節目編排成了僅填滿時間表 的僵化手續,讓有些好的節目失去了觀眾群,也讓觀眾難以養成收視公視的習慣,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公視在節目循環率上過高的詬病,也使公視落入了時段難以 經營的窘境,畢竟,觀眾所想要看到的是嶄新與獨具創意巧思的節目內容,而非一 再的重複播放同一節目,落入填滿時間表之嫌。
其實,公視並不乏好的節目,若能強化這些節目的品質與內涵,更在節目的編 排上有更多的發揮空間以及設計,樂觀而言,透過文化性節目的傳播使其促成公共 議題以及文化傳承的討論興趣,不失為一種多元文化的展現方式。否則,拘泥於收 視率的桎梏,僅固守與商業電視台單調、一致的節目編排方式,將形同棄守維護社 會劣勢的防線。
單就文化性節目之比例來論,我在訪談過程與資料蒐集中發現,目前公視在各類型節目製作比例為自製節目佔了 20﹪,委製節目佔 29﹪,新聞類佔 17﹪,外片佔 34﹪,總和具有文化性節目之節目佔有率約有 49﹪,看起來比例並不算低。然而, 細究之下發現,在這些佔了總節目量一半的文化性節目中,但事實上的情況卻是, 公視依賴外製單位與節目外購的情況甚深,真正由公視出品的自製節目則是少數。 除此之外,在經費的使用上,由於八點檔的戲劇類帶狀節目,可說是公視文化性節 目收視率最高的節目製播類型,在經費佔用的比例也最高,這將相對地排擠掉其他 文化性節目的製播資源,於是自製率偏低與經費的使用成了公視在文化性節目製作 上值得嚴肅面對的問題。針對上述問題,本文認為,用戲劇節目來支撐公視的知名 度與觀眾支持,未免失去公視做為提升觀眾品味的成立宗旨。不過我們若將八點檔 的戲劇帶狀節目扣除,則公視必然為一個缺乏正當性的薄弱組合,其原因在於它沒 有足夠的觀眾量以支撐社會的支持力。如何強化這些文化性節目具備創新、多元化 及風格獨特等特質,以吸引各小眾、大眾族群的認同,誠為公視須努力的方向。
在本研究中可以發現,公視面臨的處境,已非當初設置公視時的電視生態環境,開播三年來,公視在收視率上的表現,確實很難令人樂觀期待,雖然公視慣以節目品質與得獎率來做為收視率的託辭,並以招牌八點檔「文學戲劇」做為公視知名度的提昇的基準,然而要讓觀眾對頻道的「印象」移轉至觀眾對公視文化性節目的慣性收視行為,兩者之間仍有段相當大的差距。撇開收視率而言,公視在節目編排上與商業電視爭觀眾,在節目製播上又面臨了重蹈覆轍於商業電視台服務大眾的製作邏輯,這已經成了公視尷尬難明的問題。在多頻道的的電視環境中,觀眾已學會用高標準來看待公視的所有節目。換言之,即是觀眾可以忍受商業電視長期惡質節目與八卦的播送,但是可能對公視所播出的節目有較「高標準」的期待,公視似乎不應扛著公共利益的大旗,私底下卻獨自吹擂著自認為「公益」的老調,檢討製播與編排策略而對公視的走向重新定位,該是公視目前所急須解決的問題。
最後,筆者在研究此議題的過程中,對這群與媒體內容之品質,堅持與奉獻的公視人員致上敬意,不過,站在未來公共媒體在台灣能有更蓬勃發展,希冀藉此而改變現有媒體體質的理想思考上,我也要不可氣的說,這群帶領台灣媒體走向不可知未來的這一群人,對於公共電視的定位與走向,卻仍顯得模糊而莫衷一是,在採訪與參與研討的過程中,我認為公視的內部人員對於「公視怎麼走?」、「走到哪裡去?」等一些組織運作最重要的問題,卻仍舊抱持著「有意識到,卻不知道答案」的態度,這就如同落入了告訴人們要做「好事」是重要的,但卻無法說明什麼事情是「好事」?該怎麼做才叫做「好事」?的矛盾。因此,我提出公視應盡快將自身的定位與節目的走向做一明確的規劃。否則,公視所製播出的節目將只成為文化的道德性宣示,對於實質多元文化之傳承與創新以及改善商業電視台之濫形惡狀並無法有任何幫助。
誠然,本研究對於文化性節目這個論域而言,僅是一個開端,期冀未來能有更多不同視角、不同領域的有心人士投入這項攸關媒體文化的分析與研究,別讓公共電視台果真成了單單僅彌補商業電視台不足的龐大機器,以及眾多商業電視台的託辭 — 我們已經有了公共電視製播文化性節目。因而失去了對商業劣質文化傳播的監督與守望。
資料來源:林悅倫(2000)。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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